My STAR: Show Yao
Jul 29, 2011
音樂 | Text by Show Yao
昨天的座談會讓我想了很久。那我身邊有有多少朋友,樂團,人還關心這樣的問題呢?我也有去看化學兄弟,我覺得很爽,大家也都在說化學兄弟很爽。
於是我在想床上暴動拿了第一屆的樂團補助,對我來說的意義是甚麼。如果是我自己的樂團,我絕對不會參加所謂的競賽或是評選。因為這些評審並沒有資格去評論我的音樂。但,大家總會用這樣的論調:如果你的音樂被喜歡,又可以拿到錢,何樂而不為。對我來說我只是卡在,只有我自己可以決定要給誰評選。這不是錢放在那邊你手伸出去就可以拿,這是"申請",而且可悲的是,政府要我繳稅,我還是不得不繳,還繳得很痛。
所以我發現了原來我的重點是政府這個機制這件事。如果我丟了demo給WARP或是我喜歡的廠牌,然後他說要幫我發還要給我錢,我為甚麼不去做,當然要做啊。我也是很喜歡錢的。所以這件事情讓我得到了解答。丟Demo的樂團,他們只是認為,也許有機會可以發片。這好像不是甚麼錯誤的事情。政府願意拿這些錢出來的美意,似乎沒有多大壞處,有問題的是玩音樂的人到底把這當作甚麼。評審們又在想甚麼。
床上暴動拿了錢,錄了音,去北京表演,發生了非常多好玩的事情。我可以說,如果沒有拿到補助,這些事情的機率發生可能幾乎是零。Fish可能不是第二天就吵著要回來。至於床上暴動有沒有認真想過要好好錄音這件事情。我有點忘了。
然後討論到態度這問題,某A樂團,要出國念書,但沒有錢練團。拿到了補助想去酒店,還討論得很大聲。某B樂團沒錢錄音所以要募款,結果還是跑去國外看表演了。這些事件,其實我並沒甚麼想說的。
如果他們的音樂有趣人不機八,那我至少有50%是樂觀其成的。搖滾的態度,當然是加分的東西。
在到了標案公司這個話題,不論是典選或是The WALL。這些審核不論是怎樣,總之是拿到錢了,還不少喔。但我不可否認的,他們用自己的正義帶了一些認可的樂團出去了。有人說,不透過我,你別想去某某音樂祭。我聽了只有會心一笑。
但是我退一步來說,我認為只要你想要出去,都是可以克服的。瓢蟲不就這樣去美國巡迴了。玩音樂才是最根本重要的事情,當然若是你玩的音樂相對於某人覺得很爛,那你就必須要1.自己有錢 2.靠攏標案公司 。當然說靠攏標案公司,好像也不是甚麼不神聖的,你只是想要有機會就去爽一下。真的兩三年後解散,也沒甚麼差。然後我繳的稅就這樣花掉了。越了解,越發現這樣的資源分配與利益本來就是錯誤的。也許是因為掮客與漸趨壟斷的模式。對我來說有影響嘛?其實沒有,就看他們在解救台灣無力搖滾生態。
而說到某樂團的鼓手。這樣一個衝突的學術研究身分結果還是成為共犯(生?)的結構。當然是讓眾人相當不悅。剛開始我認為,就是去FUJIROCK而以,要是我我也會去吧。有人出錢讓你去Festival爽還有生活費賺,請問你要不要去。當然我也聽到說有的樂團被砍了一人兩萬的生活費而相當不爽。其實我想的是,有生活費就不錯了啊。
其實很多的底線對我來說相當的模糊。有時我會抓不到我該憤怒的點。
先不論到底速懶叫理論在這邊到底成不成立。但越清楚其中的架構,更顯獨立精神的可貴,但你問我要是邀請我的樂團,那我要不要去。我還是會去。如果馬英九出50萬要我給一首歌,我會把錢收下來,做一首噪音還他。
地下社會15年了,雖然我只有參與到10年。但也算看過很多的樂團在這邊演出,認識一些朋友也一起喝了很多酒。老實說我並不覺得你們的音樂很好聽,或是你們人有多酷,有些人現在走的路也幾乎是不相干的。但還是很高興認識你們。如果有機會,還是希望你們與朋友多過來喝點啤酒。地下社會雖然很機八,但是也很熱血直接。有最好的音樂,最濃的長島冰茶。有甚麼理由讓你不願意讓這樣的地方可以更長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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